关于爱,我曾这样说
世間也許有两種可以称之為愛的情感,一種是相濡以沫,一種是相忘於江湖。
“泉涸,魚相與處于陸,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庄子·大宗师篇》
原文意為泉水干涸后,两條魚未及時離開,終受困於陸地的小洼,兩條魚朝夕相處,動彈不得,互相以口沫滋潤對方,忍受着對方的吹氣,忍受着一轉身便擦到各自身體的痛楚。此時,兩條魚便不禁緬懷昔日在江河湖水里各自獨享自由自在快樂的生活。
故事只是人们虚構的,真實的情况是:海水總要漫上來,兩條魚也終於要回到属于它們自己的天地,最後它們要相忘於江湖。是啊,紅颜彈指老,刹那芳華,與其天涯思君,戀戀不舍,莫若相忘於江湖。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也許在古人看來,相濡以沫才是感情的最高境界。時至今日,似乎相忘于江湖也和浪漫聯係起来了。相忘于江湖,一種浪漫的感覺。江湖中,一定有一段刻骨銘心的爱情,有一段令人辛酸的往事,有一种若即若離的惆悵。
现在把江湖是比作社会,相忘于江湖是指忘记江湖的险恶,忘记成人之间的芥蒂。自然之江湖人之江湖。江湖虽然危险江湖却很大,可以遨游,是鱼的幸福。当然就幸于糟糠的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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