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婚姻就别谈感情,要感情就别谈经济
婚姻,就是经济。婚后的柴米油盐,无可非议的属经济。子女,也属经济,因为他们可以被看成是父母种下的经济作物和遗传工具。如果不考虑所有权的跨代延递、未来的养老保障和自身若能长生不死,那你还会考虑繁殖下一代吗?所以记住:父母把你养出来并不是为了要赐予你生命,要把你带来人世,而恰恰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孝道从何而来,你也该明白了吧?)。而婚姻之所以要把感情和性扯进来,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极致唯美的传统审美观需求,因为在这种审美观看来:要是这两者也能都止于婚姻双方,那岂不三位一体,圆满和谐?至少在形式上具有一种似乎自洽、对称的完美感。不过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经济完全基于所有权,也离不开所有权,辨识清晰,属可控因素。而感情和性就不是所有权概念能框的住的了,它们辨识不清晰,不可控。将框得住或可控的和框不住或不可控的因素相提并论,那是不妥当的,所以将经济和感情、性并列也就不妥当了。为什么要提到所有权?因为所有权的清晰性决定了其在规范中最具可操作性,不可控因素不具可操作性。
我们并不需要那种水中月式的形式上的完美感。如果仅需某方面因素就能完全的去构造婚姻,那再将其他因素加入就只能是在画蛇添足、自寻烦恼了。对于婚姻来说,仅需什么样的因素即可,如果只选一样?经济、感情还是性?当然只需经济就可以了。因为只有它才是最看得见摸得着、能被框得住、能够被界定和具操作意义的规范化要素。所以婚姻,仅仅只需考虑经济即可。
任何将其他因素纳入婚姻的,套用句流行语,那就是在“耍流氓”。道德若这样,那就是道德在耍流氓,法律若这样,那就是法律在耍流氓。
不过此时你肯定会说:经济、感情和性同时达到圆满和谐的也不是没有啊!是的,不过这不光属极少数,而且从根本上来说,在这样的伴侣中,他们考虑的只会是感情,也只需考虑感情即可。只要考虑了感情,那就无需再去考虑其他因素,因为感情到位了,其他的自然会到位(对于有些人认为得难以到位的性,偶只想说:科技会解决)。在这里并不是说感情是高尚的,而是 --- 感情属终极因素,可以完全的去包容经济和性这两者的(从楼主的哲学观来说)。而此时你再用法律去规范其中的经济因素就实属多余了。此时,请千万不要用“婚姻”这样俗不可耐的名词去定义这样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是超越婚姻的,可遇而不可求的,普通人无法企及的。
所以楼主的完整观点应该是:要婚姻就别谈感情和性,要感情就别谈经济和性,要性就别谈经济和感情。这三者中,经济和性可以是完全割裂的,而感情则可完全的包容经济和性。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婚姻只需谈经济即可,感情和性都可以滚蛋的原因!
--- 我的主业是业余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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