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妮儿说法之浅析婚前房产归属问题
华灯初上 ,夜未央。霓虹闪烁间我驻足于熙攘的街道,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步调略显匆忙的行人。想到今天接听的一个当事人的咨询电话,不禁感触这是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太多的时候我们不自觉就披上了算计的斗笠,人心满是浮躁、猜忌、不安与彷徨,其实在这些表面之下更多的是安全感的匮乏、人性的不定……
案情是这样的,当事人说她即将结婚了,未婚夫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并且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我说那挺好啊,当事人当即打断我,说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日后两人离婚的话,这套房产怎么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当时一愣,随即莞尔。现在的不确定因素实在是太多了,谁能保证以后的以后会是什么鬼样子。忽的就想到了这两天微博上关于赫子铭出轨何洁离婚的消息,想当初赫子铭如何的宠溺何洁,他们给我们这些单身狗喂了多少狗粮。而今时过境迁,起初那样羡煞旁人的爱情、婚姻家庭如今却让我们大跌眼镜,不禁唏嘘…我相信当时不管因为什么确实是真的爱,同样的,现在要离婚了也真的是不爱了。爱情这个东西其实很虚幻缥缈,当它存在的时候你确实能感受到,而当它消失后,却也真的什么实在的东西也留不下,留的下的不过两人的过往回忆、不过些许悲伤。那么等到激情褪去,等到誓言的堡垒崩塌,我们还能为自己争取些什么?今天先不谈别的,就婚前房产的归属问题我们做一个了解。接下来王小律就不再大谈感触、抒情不能自己了哈,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这个残酷而又现实的问题吧。
关于界定婚前房产归属: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 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 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三、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 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 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 出补偿。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以上是对婚前房产归属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王小律还是想说,婚姻既然是两个人的结合,而人又是一个拥有独自思想的个体,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摩擦,出现一些争吵。争吵摩擦的解决无非就两种,一种是忍让,另一种就是解决。能够解决,互相打成共识,这是最好的。但是忍让呢?我觉得忍让的原因有很多,我爱你,我可以忍让你。我为了孩子,我忍让你。我们这些年的情谊,我忍让你。忍让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当不能忍让的时候,那就是破裂了离婚也就出来了。因此我觉得,人与人之间,需要理性的沟通,相互的尊重。总而言之,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认真的对待,认真的负责。轻率的开始和结束,往往会伤害到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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