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精准扶贫
2016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关于IPO 扶贫政策的原文:“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我们响应证监会的号召,回到家乡云南昆明,在国家级贫困县注册公司,冲刺IPO。
【上一话题】
很烦躁
【下一话题】
为什么取蒙特瑞之父
最新参与
(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