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对婚姻彻底绝望了
第二次离婚半年了,终于拉黑了对方,不是因为恨,也不是因为怨,只是因为想和过去告别。
回顾我的感情史,只要是真正动了感情的,最终的下场都是拉黑结束,只有一位花田认识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动太深的感情就分手了,才能至今维持朋友关系。
婚姻法只保护财产,不保护感情,除了共同财产,需要婚姻的也只剩下儿女了吧?
可惜,我自身不能生育,而两次婚姻的对方都有自己的儿子,也许是母性天性,女人总会把更多的情感放在儿子身上,而不是我身上;
而对于非亲生子女,我无论怎样做,都逃不出一个错;
即使儿子很喜欢和我一起玩,但是在他学习的时候我管教严了,他就会在妈妈面前说怕我。
第一次离婚,我主动净身出户,因为对方还要抚养儿子,而当时还没有买房;
第二次离婚,好一些,我没净身出户,而是保有了我的房子,但也因为失业无力支持房贷,只能卖房;
幸运的是,这两年房价涨的不错,我卖掉房子之后,还可以在周边再买一套,同时有足够的钱依靠理财收入养活失业的自己。
所以,接下来在花田只希望能够找到聊天对象(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花田月下了),找一个情感寄托,婚姻就免了吧。
补充:为避免误会,做补充
两次离婚的根本问题都不是孩子的问题,孩子只能算第三或第四因素;
两次离婚的最直接问题都是经济问题,都是我的经济能力跟不上她们对我的要求;
第一任,我帮助她从大学肄业毕业生做到了总监级别;但我自己始终只是个经理级别的人物;
第二任,我帮助她从中专毕业的设计师到设计总监;而我在这期间却失业了;
所以说,婚姻问题的本质一定是经济问题;
感情深,只能说会让对方对你经济能力差的忍受力强一些,但不可能无限制容忍;
而孩子,只是感情问题的影响因素之一而已。
最新参与
(23条)